学校公告:
 

校务政务
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> 校务政务 > 制度规章 > 正文

“履职尽责”八项承诺

发布时间:2016-07-08来源:作者:姚瑶阅读量:

荆州市江陵中学“履职尽责”八项承诺

 

为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,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优质发展,更好地服务于学生、服务于社会,江陵中学向社会郑重承诺:

一、坚持落实主体责任。贯彻落实《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,强化纪律规矩意识。扎实开展“两学一做”争先锋,“五好三创”当模范活动,建强基层党组织,突出教书育人,立德树人。

二、坚持开展依法治校。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规和中央、省、市、区重大决策部署,全面推进依法治校,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,规范学校管理,规范人事改革,加强校务公开。

三、坚持推进规范办学。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,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坚决执行省市招生政策,按计划招生不违规办班补课,不违规推销书籍资料、学习用品及各类保险业务

四、坚持促进教育公平。推进学校现代化和标准化建设,坚持科学设置班级,控制班级人数,促进素质教育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,公开公平,切实做好服务贫困学生的各项工作。

、全面推进课程改革,积极应对“新高考”大力推进“五元五步”健康课堂创新工作,进一步探究“五自四力”德育创新工作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、环境卫生工作,关注学生身体及心理健康。

、强化绿色质量意识。坚持科学的质量观和正确的分数观,构建并落实“三全”绿色评价体系,提升教育质量,让学生健康成长,快乐学习,不断进步,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。

七、坚持师德师风优化工作,继续做好干部“三严三实”作表率、党员“两学一做”争先锋、教师“五好三创”当模范等工作,清教风,转作风,纯校风,提升服务意识,提高工作效率。

八、规范教育管理,杜绝乱收费、举办升学宴、有偿家教、歧视学生、体罚学生等违规违纪问题。

向社会承诺的上述事项,欢迎广大群众及新闻媒体监督执行。如有违,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 

责任单位:学校纪委   科教中心         联系人:姚 瑶   王敬林

    监督电话0716—8442118   8452869   电子邮箱:2903059879@qq.com


 
版权所有:www.manbet3.net ,鄂ICP备17029726号-1 技术支持:荆州新闻网
地址:manbetx口碑优秀,邮编:434020,电话:manbetx口碑优秀 ,QQ:137308262,289503636
鄂公网安备 4210030200006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