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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陵中学课堂教学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08-10-29来源:教务处作者:教务处阅读量:

江陵中学课堂教学纪律要求及违规处理办法

 

一、江陵中学课堂教学六不准

1、教师上课不准迟到、早退或中途离岗。

2、教师上课不准使用手机。

3、教师上课不准吸烟。

4、教师上课不准坐教。

5、教师上课不准旷教。

6、教师上课不准拖堂。

二、监督方式

1、值班领导巡查。

2、学生反映、班务日志记载。

3、家长举报、教务处核实。

三、违规处理办法

1、教务处根据以上三种方式如实记载,并在教学简报上予以通报。

2、违反12346条每二次扣除津贴20元。

3、旷教一节者扣除津贴100元。

四、教务处、科研处巡堂值班安排

星期一

星期二

星期三

星期四

星期五

星期六

星期日

孙开祥

邓诗瑞

陈应彬

熊善林

刘亚平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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