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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教育局关于严明纪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4-17来源:党委办公室作者:阅读量:

现转发区教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的通知(荆区教发〔20156号),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委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4月16日

 

中共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党组

关于进一步严明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

 

各学区,城区各单位党组织:

为积极顺应新常态,着力构建新生态,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教师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,全面改进和加强我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,在“问责年”大背景下,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中,结合教育实际筛选几条规定予以重申。若有违犯,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并严肃处理,以实施刚性约束。请各单位组织每一名党员和干部教师认真学习,做到家喻户晓,并严格遵照执行。

一、严禁工作日期间打牌娱乐。

二、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。

三、严禁教师有偿家教。

四、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、礼金。

五、严禁违规招生和利用岗位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。

六、严禁举办“升学宴”和参加“谢师宴”。

七、严禁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。

八、严禁违规收费,私设小金库。

九、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聘用代课教师。

 

中共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党组

O一五年三月三十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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